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938關於搭橋過河的手法






和朋友談到一個手法,架橋過河。及格過關雖不靠架橋過河,但可不可以過河和可不可以架橋仍有價值釐清其手法的使用時機,以免下次遇到題目基地條件裡有河川,而不知所措。
架橋過河的確是一個很特別的手法,不論是敷地、地景或是建築,但是不是所有的基地環境都適合呢?我想並不盡然。我個人認為樣檢討以下幾件事情,才能確定這個手法的適用性。
1.實務及法令相關規定方面,要先知道的是架橋有無的主管機關主要是交通主管單位,其次要釐清兩岸的土地權屬。
2.如果兩側都是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則比較無土地使用上的問題,其次連通的目的亦應明確,交通需求或人行道系統的延續性都是可行的理由。圖面上忌諱沒來由的秀弄手法卻讀不到設計邏輯。
3.如果條件各方面都允許,一個造型優美協調的橋則很適合出現。
不過值得留意的一件事是:任何一種獨特的手法,第一次出現會令人驚豔,第二次以後經常出現,則老招重套,容易煩厭(變成所謂的制式表現法、俗不可耐的匠氣)。需注重實用性與其意義而非盲目套招。因此,也有不少學生在評圖時怯生生得交代,希望在自己上榜之前,圖不要流出去,這是我可以理解的,因此我亦相當尊重。除了穩健的內在涵養、累積充實自身的手法、語彙或零件以外,一個明確合理的設計邏輯搭配創意發揮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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