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打火

去一個學長事務所打火,兩天,兩戶合照小案件。
之前處理這一個案件的公司職員離職,沒有交接清楚便離職。
所以我的工作是畫圖,到建管課對圖,在改圖。
累不是累在工作複雜,而是累在趕時間。有一些感觸。
事務所有一個宿命,就是要在持續的栽培新人和持續的離職失血的過程中找尋平衡。這幾天碰到幾個前輩苦於案件消案不順,人手不足或是東西交不出來,讓我有這樣的感觸,建築師要有幾個能力,因為身為建築師本身,會有幾個考驗:
1.一個建築系畢業的建築人一定會有一天想要考建築師,準備建築師幾乎會請假。
2.有小孩之後不會想熬夜加班。
3.薪水碰到透明天化板會想換環境。
4.未來考上建築師也許會開業。
所以我猜想,建築師可能要有幾個能力或胸襟:
1. 案件緊急的時候,能上機修圖。
2. 基本拿案件的業務能力。(雖然這可能是最難的。)
3. 持續的教育新人,並接受愛將振翅高飛,並給予祝福。
4. 隨時接受新進白紙新鮮人,並有從基礎教起的心理準備。
當然,這還不是我這個階段的事,或許我簡化了一些事情,不過,這的確是我這個階段的想像。
願意教新人,和不願意教新人的開業建築師,我都認識,也觀察中。

4 則留言:

Pedro H. 提到...

阿貴:
經營事務所的能力,建議還是回歸管理經營的場域會看得比以建築師自身利益還清楚。
事務所的型態屬於微型企業。

Peter Tsao 提到...

你果然一向都看的比我清楚,
經過這幾個畫面,其實也提醒我一件事,
步步為營,穩扎穩打。

krishou 提到...

心有戚戚焉

krishou 提到...

心有戚戚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