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7日 星期三

700通通有獎


我一直覺得尾牙獎金不應該高於本薪。
獎金的意義在鼓勵,而不再創造新富翁。獎勵的目的在於激發工作熱情。
應該小獎多,應該人人有獎。甚至公司業績好的話應該,接近通通有獎。
讓所有的得獎的同事,都覺得受到鼓勵與賞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