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單上桌的第二天,今天就接到陳董電話,謝宅的會議預約。
依菜單修改不到一個小時,我換案作業。因為這個案件更趕,星期六破土,所需圖說一定要在明天到位。在黃昏業主抵達事務所時交付客戶。
至於菜單的案件,明天下午再繼續吧!
我是習慣積極行動的人。「強求」對我來說是意志力和縝密度的具體表現。我習慣強求,不少事物也多能有結果。不過,這些「強求」基本上是依據一個心思縝密邏輯按部就班的程序進行。「強求」必須建構在嚴謹的邏輯上,而不是隨心所欲的,充斥著不確定性的過程。雖然有時候企圖心可以克服這些問題,例如有些時候說服業主,邀請不可能出現的講師,邀請彼此不熟的新科建築師。嚴格說來,我也不知道怎樣判斷,什麼可以強求?什麼不可以?
昨天晚上菜單上桌,下午爬山回來的晚上,我試著想改圖。稍微加班了一下下。回加途中,紅燈未待轉,被開了一張交通紅單。我想我理解「這個訊息」。
「手上自己接洽的客戶先顧好吧!」我這樣告訴自己。來得及的話就盡量趕「菜單」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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