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效率與否,我還是得給自己一個答案,後續的任務指派與資源配置才能繼續進行。還又下一個目標要追求,我沒有時間卡在這個躊躇猶豫之中。
所謂積極進取的本質,說穿了其實是貪心。運用制度效益的槓桿,追求超額的等價交換資源,我得承認基本上自己的確是貪心。幾乎一向如此。
以前覺得道義是做人的基本原則,直到間接損失,直到直接虧損,才知道,是才知道而不是才想起(這個才知道是一種愚笨),才知道:「道義是需要代價的」。
繼不繼續,考驗著我自己最初制訂給自己的原則。要不要繼續遵守自己的做事原則。這個對不起也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家三口。他們相信我的判斷嗎?我背負著三個人幸福的基礎與責任。這樣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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