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認為,能夠當一個稱職的專案設計師和一個開業建築師是兩回事。
今天在台南和一個年輕的開業建築師聊過。更確定這個想法。
我們分析過幾種可能的方式:
1. 來者不拒。
2. 挑案作。
3. 公共工程。
一、來者不具的下場,接錯案子,以後的服務及單價就被定型了。然後競爭對手是一坪600或是一坪300的超低價競爭。要回本的方式有二:一是結合營造廠利潤分享(好聽吧!)一是,跟業主說「承辦說這個案子要~。所以~」
二、挑案作,控制品質之後,卻不見的有這樣的市場。業主多還是喜歡跟建設公司購買現成產品,一方面他們相信建設公司大量採購下比較便宜(這也是事實),另一方面,蓋房子真的也是一件折騰。還有,要建立出設計口碑,還是要時間和案量。
三、前兩者經常最後還是要碰公共工程,介二兄是有公共工程經驗的建築師。我們共同的看法是公共工程雖然議定後,按期撥款,相對穩定,但監造駐地及繁文縟節對成本的消耗,結算到最後,很容易「以債養債」。
我說:「我很羨慕你辦開業的決心和勇氣。」
他說:「那真的沒什麼。重點在到底要經營一個什麼樣的事務所。」
這條路到底該怎樣走,我還沒想到未來藍圖。
2 則留言:
哈哈,阿貴,你也認介二啦!!這圈子真是太小了,喝
榮老師也認識!圈子真的很小。
介二兄是我的學長也是我的學弟。他們夫婦都是建築師,上一期台灣建築有黃介二的文字喔。對了,他太太也在成大念博士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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