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841設計公司能不能有產品區隔性的定價策略


「你希望是由我親自設計的,還是公司設計師設計的?」一位設計公司負責人在和客戶議價的時候這麼說,最後這句關鍵的話大約發揮了一定程度的影響,設計師談到一個好價錢,而客戶覺得自己的委託案可以由大師操刀心滿意足,會議在愉快而爽朗的笑聲與氣氛中落幕。

很多理髮廳都有這樣的商業模式,不同的髮型設計師有不同的名牌號碼,而有不同的價格,名氣越高,價格越高,名氣越低,價錢相對低廉。建築設計公司能不能有像是理髮廳一樣不同設計師有不同定價的策略與作法?


我的答案是:不可以!


首先是產業模式的關係。


在台灣的設計公司,無論是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設計裝修公司、甚至設計師工作室等各種規模,基本上規模都不夠大,即使規模很大,其實公司的個人色彩還是很重,即使使用一個比較不個人化一點的公司命名,其實無論同業或客戶,還是以公司負責人為招牌來認知理解,例如:大元建築師事務所代表姚仁喜建築師本人,真工設計代表程紹正韜設計師本人,橙果設計公司代表蔣友柏一樣。當然更多建築設計事務所以建築師本人為名的不計其數。在這種產業現況之下,無論產品多少同事經手,無論最後由哪位交付產品,無論由哪位同事請款對於客戶本身而言,這個產品就是老闆設計師本人的作品。同時,誰故意做出次級商品,無異是自毀商譽,就像是一位作西裝的師傅一定不會故意作一件鈕釦對不齊,拉鍊開不了的次級西服來襯托出另外一件出自同一個師傅之手的頂級西服。因為,每一件都是頂級,每一件都是首選。


設計這種商品有單一打造、性格獨特的性質。不像特調飲料可以分大杯小杯,或像房子一樣可以選平房、豪宅。每一個設計結果幾乎都是唯一,即使地段、面向、格局、尺寸條件類似,一定有需要調整的地方,調整出對基地最適合的結果。這個特性的關鍵因素在於因為設計幾乎不能「量產」。換言之,每一個設計都是一個獨立個案,即使我們偷偷採用了以前用過的方案當作雛形,這也不能太過高調的聲張。就像是西裝師傅不會告訴你,你手上剛出爐的西裝褲的拉鍊,是他買了好久放在倉庫的存貨,不是新的,但還是很好用。因為是量身定作的關係,再加上設計公司個人色彩強烈的經營型態。一個設計成果的出品,從行銷的觀點是只有兩種策略,一種是設計檢討程序綿密的頂級定價,另外一種則是蓋得出來全然配合業主的市場行情價。前者強調設計風格與設計品質,一個設計案的進行中,不斷的草圖討論、草模型、3D效果圖大概是少不了的空間討論溝通工具。而後者會強調時間和效率,同時各種周邊業務也需要承攬,以量抵價,薄利多銷。


然而,通常這兩種模式一個設計公司大約只能選一個,這個原因是專業度的問題。專精在設計的公司,會逐漸累積出資料庫、空間解決模式,風格語彙。專精在大小通吃的公司,也會累積出業務模式。但其中,累積的過程作重要要累積的一件事是「口碑」。同業或客戶間的口碑。累積需要時間,同樣的時間下,當業務類型限縮在某些類型的時後,專精自然提高,口碑也自然出來。當一家設計公司設計以外的什麼類型的業務都作的時後,就很難被歸類到前者。


其次是經營模式的關係。

從組織的立場看來,設計公司只能建立團隊,而不能建立平台。所謂的團隊指的是一般的公司組織,有兵有將,能相互掩護、能協調作戰,財務上關係是薪資,例如一般的建築師事務所。所謂的平台,指的是可能有一個公司的組織框架,但其實成員都是獨立個體戶,只有在某些工作需求會業主需求的時後,才會在空間上一同出現,平常時則是自負盈虧,財務上的關係是業務所得。例如:某些理髮廳,國高中文理補習班。


因為設計這種業務的承攬關係是委託,而不是買賣。因此客戶和設計師窗口的對話密度(服務)是很高的,不像是保險公司的銷售業務員,公司不太需要對於個別案件投注過高的關注,因為產品定型化之下其實很多問題或糾紛,都在產品設計的時後列入考慮,也可能有固定的說法、詞條、解決途徑甚至是專員接手服務。而設計案的進行則不是這麼容易預測,什麼時候需要變更,什麼時候法規出現新規定,什麼時候建管單位對某一個措施有一個新作法,都是讓設計商品無法量產的原因。更重要的一點是,從法律層面來看,無論一個客戶是經由何人介紹,有公司裡哪一位設計師接洽,一個設計的委託,當事人的一方是客戶,另一方則是公司或公司負責人或建築師本人。如果作業環境是一個平台而不是一個環境,這種情形下的指揮關係薄弱,每一個設計師一定以自己的案件為優先處理,平台上全部共同的工作或部分共同的工作,決不是設計師心中的第一要務,甚至,設計師工作一忙,公司要找人可能也落得找不到的窘境。建立團隊的要件有二:一是穩定而合理的薪資及其制度。二是向心力的凝聚。


絕大多數的設計公司還是以建立設計師團隊居多,一般也期待設計師能身兼繪圖、法規檢討人員。這種條件之下的員工能處理的工作自然對公司而言順暢很多。在這種經營模式下,自然所有案件最後經手的檢驗人員就是公司負責人,類似設計總監的角色。換言之,所有的公司出去的案件都由設計總監負責。


「你希望是由我親自設計的,還是公司設計師設計的?」客戶覺得自己的委託案可以由大師操刀,也心滿意足,不過回去仔細想想遲早還是會有疑問。


設計公司有不同的價位的設計勞務?

有比較便宜的和比較貴的?

這裡兩種差在哪裡?

設計公司的設計師的設計比較差?

比較差的設計蓋不出來嗎?

會比較不好看嗎?

還是能改圖的次數比較少次?


設計案根據不同基地條件,不同的法令限制,不同數量的會審單位,不同的程序會有不一樣的工作量,複委託單位多少,價格變動的理由,應該是這部分,也只有這部分。設計本身的思考密度,尋找設計機會,解決問題,應該依一樣的標準作單一定價,甚至在團對中不同資歷設計師的設計結果,經過作後設計總監的確認後有應該有相當穩定的品質。反映在報價上應該只有針對這部分自己覺得合不合理來決定。換言之,同規模同類型的案件,即使價位不同,也不會是因為設計師不同、設計用心不同而造成價位的不同,頂多只可以是作業時間繁瑣程度、會驗會審單位規費增加等實質上代辦事項費用的轉嫁代墊款的取回追補款的預計。數字不同純粹是因為工作內容多少的關係,而不是設計用心程度多少的關係。


只有商品量產,才能因量產享受到因為數量增加的邊際效應。也才能作不同的產品區隔(一站購足?)和產品組合(搭配套餐?)。只有制度平台,才能因為不同人的服務而有不同定價供客戶選擇。 設計是一個勞動密集的產業,每一份完成的藍圖,都是經過手工透過滑鼠一筆一畫的勾勒完成,中間經歷許多修改,也累積許多設計師的用心巧思。設計費,因為規模大而足以節省部分的作業成本回饋給客戶是可以的,但不可以用設計品質高低設計密度的多寡來決定價格高低,更不能以是不是本人親自操刀為由來增加設計費。


設計是個毛利相當低的行業,那種一票人要蓋房子找不到設計師或建築師的時代很久以前就已經過去了,現在很多事務所是因為設計熱誠使然撐下去的。如果你目前正在和設計師討論圖或正想找設計師討論,我也請您尊重設計專業,不要再殺價。

感恩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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