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613體貼我的懶惰原則


懶惰從來是我的最高指導原則,在沒有特定目的的情況下不特別積極的花費力氣。如果一定要花費力氣,那最好可以一次完成幾件事。換句話說就是順便。
我可以順便作,卻不要刻意去作。所以脫完水的衣服會放在樓梯頭,為我下樓的時候會順便帶下去一樓,然後上班的時候會順便拿去自助洗衣店烘衣服。要上樓的物件包包等,也會放在樓梯上,因為上樓的時候我會順便拿上去。
只順便,不專程的懶惰原則,卻也是一種壞習慣。大學時代,我帶到台北的棉被從大一睡到大四,在陽明山的潮濕環境裡,我自己從來沒有專程拿到戶外曬太陽,即使我住的三合院中間有一個大中庭。不過我願意專程到山腳下的美術社買材料,順便到士林買宵夜。
如果沒有大天使出現,我猜大學四年大概也不會突然去買果削水果吃水果。補充維他命C等營養。
晚上大天使把去金門買的手工蛋捲放到保鮮盒裡,要我帶到樓上。電腦桌上還有一碗一條根中藥熬煮的排骨湯。
大天使清楚,使用電腦的同時,我會順便嗑這些食物,大天使成全了我的懶惰原則,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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