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744久違的夜生活(辯論賽練習以後~)



因為社團辯論比賽,我們一行人熟絡起來。加入社團才幾年,一直是新會員的身份。這幾個新人進來,我忽然被視為前輩,真不習慣。不過我一開始表明自己不是當老闆的人。因此請客的攤輪不到我。
辯論的主題是「我國應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一場扮演反方。
辯論是一種透過競賽,增加閱讀、增加思考,增進表達的訓練方法。只是一個競賽遊戲,不是一個攸關稱生死的打鬥。從彰化高中時,開始參加演辯社,小時候不懂,覺得辯才無礙是王道。得過高中最佳辯士的頭銜,感覺很光榮。
過幾年以後,就不這樣想,而是當作一種溝通的態度面對辯論。不曉得為什麼社團總是會把我規類到演講、辯論之類的群組。
其實我不喜歡辯論,我喜歡溝通。我不喜歡質詢,我喜歡聆聽。
當口語對話以勝負為目的的時候,我覺得遣詞用字都變的不美。
當口語對話以交流為目的的時候,我覺得平上去入都變得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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