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是一個總體的概念。所以一個城市的美不美其實是很籠統的問題。但總的來說,關於一個都市美不美,我認為兩種人有責任,一是規劃者的規劃成果,一是政府部門執法行為。
規劃者執行的規劃成果直接影響這個城市的樣貌,然後填充進去的量體有賴於設計者的良心和執法部門的執行力。但這同時各自衍生出一個問題,一、關於規劃者部門,規劃者一直進步,但我們看見的都市是過去規劃成果的執行結果。所以今天規劃者談永續、談能源,當真正落實的時候卻絕對不是現在看得見的。二是執法者部門,從一件事情就可以知道這部分的真實性就是,我們很難在路上看到有人在大街上隨意殺人(違法行為),但從北到南,幾乎沒有一個城市看不見違建(違法建築)。即使政府想做一點什麼,例如:直到最近營建署開始思考或著手,對於違建採用「連續處罰」的方式阻止違建的產生,不過「消基會」馬上跳出來說這可能造成富人有錢違建,窮人不行。想想看,都市風貌是毀在誰的手裡?真都是建築設計從業人員嗎?當然我可能忽略了執政者的想法的影響因素。
有許有人認為台灣的城市不美,我不否認,但我認為台灣的城市正在進步。
從前台灣沒有都審,要求景觀、要求風貌、要求特色,不管成效如何,看的到努力的意圖。
從前沒人在意人行道(甚至自行車道)的延續性,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土管明確要求。
有越來越多的規劃或策略工具,從教科書裡的文字敘述變成真實法令與土管要求。我認為這個城市的進步也許緩慢,但卻是有位移的。城市就像一個孩子,你看到的小孩的行為,都是過去潛移默化的累積,決不是現在的期待與新規定。
1 則留言:
這篇文章本來是想回應一位建築人站上朋友的發言,關於台灣城市美感的問題,因為回覆了他另一個話題,顧及感受,將文字宣洩在這裡。
我相信,台灣的城市還沒夠美。但在許多人的努力下,正進步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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