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能不能當作所有的判斷依據,這一點我有某種程度的質疑。
個體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行為人在交易過程分為消費者和生產者兩種角色,消費單位追求效益極大化。生產者追求利潤極大化。而一個經濟行為人(John.S.Mill所提出)被假設是Rational Behavior(理性行為)和Self-interest(追求利己)。在這樣情況下,因為需求彈性和供給彈性在供需交叉圖中是不是垂直或水平而有完全競爭市場、寡佔市場、獨占市場的現象。(例如:中國石油在追求利潤極大化的情況下應該和台塑攜手合作哄抬油價有謀求利益極大化,不過有政府在管制著。因為這種結果不是總體經濟學所謂的社會福利最大化。)因此需要政府部門介入,進行全面或部分管制,不能純粹依據供需平衡或凱因斯所謂「看不見的一隻手」來控制。在無政府狀況下,市場容易呈現蛛網理論所結論出來的價格與交易量爆起暴跌,或是劣幣逐良幣等不良總體經濟學的Social welfare(社會福祉)。例如:我們都不願意購買廉價的黑心商品(但是事實證明黑心商品的產品競爭力不小,山寨機,盜版光碟,三鹿羊奶粉等等。)。因此政府不能不介入,所以要管制醫生素質,透過考試來篩選醫療品質。透過考試來篩選結構技師、土木技師,透過考試來篩選地政士,透過考試來篩選建築師。晚於個體經濟學發展的凱因斯「總體經濟模型」也是如此假設,「Y=C+I+G+X+M」,即「國民所得=消費部門+投資部門+政府+出口+進口」,這裡的政府即是指透過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手段來影響經濟(例如:公共支出、擴大內需等等)。我想這一點大部分的經濟學者都是認同「政府應該介入市場」的,只是在程度上或方法上有歧見。
最後一段說:
「…如果認證照樣做,但也同時讓沒有執照者營業,應該會有人願意接受較短的訓練,並接受較低的薪資而為偏遠地區居民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想想看,為了保證醫療品質反而讓偏遠地區居民得不到醫療,這樣的證照制度真的好嗎?」
這裡筆者所謂「讓沒有執照者營業,應該會有人願意接受較短的訓練,並接受較低的薪資而為偏遠地區居民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這些受較短訓練的人,需不需要核發次級執照或結業證書來證明他們曾經受過較短訓練而不是完全沒有訓練的呢?如果不篩檢核發怎樣知道或判斷這些「受短期訓練的人」夠「短期訓練班般的」專業。
另一方面,參加訓練的人如果有「完整訓練」和「較短訓練」的選擇時,他們真的會選擇「較短訓練」嗎?我想除非資格不符!大部分國中畢業的人其實就可以進社會謀職了,但是大多數的人為了「未來的競爭力」的一種想像,大部分的人用行動選擇進修到大專或是研究所的學歷程度(當然也有迫於家庭因素而停止升學或認真進修提昇自己學歷的人)。甚至已經進入社會的工作者也有相當比例的人回到校園進修碩士。駱老師這部分的推論可能異於一般常理推定!
至於醫生執照制度的取消的討論,應該假設在,有人願意為了犧牲自己或親人生命以驅逐不良行醫人員的情況下進行討論(雖然有此一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有些價值,畢竟不是金錢或經濟可以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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