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448建築技術規則

個人認為,身為建築設計人員,製圖、建模、渲染軟體是手上基本工具,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地方自治條例、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是重要的法令依據。
我眼前正在積極建立的就是這幾個基本功夫,最近比較聚焦在處理的是alt。也因為這樣,其實工作上並沒有別積極。好像就是做完建築師交代的工作和客戶的要求變更而已,甚至沒有都做完。我總覺得我的處境很奇怪,既不菜又很菜,而建築師對我的某一部份體貼是我需要但又讓我心虛的,可是我也勇敢的欣然接受,我相信會有人不太能接受我的過度禮遇,我需要用我的努力及表現,讓他相信我是好人。
沒有騙人,上一次像這樣將建築技術規則貼索引標籤,好方便查詢是2003年的時候,我還曾經幫人家貼這種標籤賺工讀費。當年讀書的認真是今天溫習的基礎,但也不得不責備自己,這幾年真是有夠不認真。(別找其他似是而非的藉口喔!)我昨天才知道,第十章被刪到沒剩幾條,但出現規範,今天才知道建築技術規則出現第四章之一。唉!丟不丟人。
5月中旬要送照,面積計算還卡在我手上還沒算出來,製圖速度真是慢到自慚形穢。感覺的確變成其他同事的負擔。
無論如何厚著連皮我都要撐過去,今天的建築技術規則是第一步,今年的目標,不只要畫好這一套旅館的送照圖及施工圖,還要把3D渲染搞定,說服我自己從內心相信自己,我不是只會考試,我也很專業!
在我成為名符其實的「XXX」之前,所有的能力要備齊!朝向心目中的專業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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