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台中市和平國小六年級學生在公車上和一位老人互嗆。網路上影片流傳也上了新聞,大多數的人驚訝小孩子的沒有禮貌而予以責怪。
根據台中市教育處長張光銘指出,男童稱是阿伯先將他的便當盒丟地上,他才會生氣站起來,老先生持續罵,他才對嗆。雖然影片PO在網路上也許對雙方當事人都是傷害,但因為事情的始末真實地被記錄下來,因此我們有省思並檢討這件事情的機會?這段影片我反覆看了幾次,想釐清對錯,也想尋找出,下次這種情形遇到的時候如何應對,以及,我怎樣教育我的小孩如何面對與處理。
我們很少被教育如何處理「突發狀況」。真的!
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少遇到不合理的事情,因為基本上我們都是生活在一個穩定的環境,有熟悉的朋友,有禮貌的路人,因此,超乎我們意料的突發事件,基本上,我們不太會處理,尤其小孩子也是。我們的朋友都很有禮貌,我們的朋友不會惡意欺騙或傷害,即使我們的好朋友中有人是滿口粗話,我們有知道那只是他的壞習慣,一點也不影響彼此之間互動的默契。可是突發狀況完全不同。可能是店員找錯錢而不認錯,或是手錶請店員換電池結果弄壞了錶而不承認。或者像是影片裡的男童,莫名其妙地受欺負。
相反地,回顧影片中的男孩。我卻是要稱讚男童的勇於表達情緒,即使在憤怒近乎不知所謂,但很多成年人對幼童的犯罪行為,即是藉著小孩子不知所措而得逞的。男童也拿捏得很好,表達情緒宣洩情緒,但不做進一步的挑釁。在過程中,充分陳述出老先生行為的不合理(人家本來做的好好的,硬要把人家~)讓車上乘客週知,確定自己站在有理的一方。對於老人的挑釁(小王八蛋!你過來~)而不加以理會。還好這只是一個依老賣老的老先生。如果這是一個意圖詐騙財物的大人,或是意圖性侵害的怪叔叔,這一點基本表達不存在的時候,無法挽回的傷害於是就發生了。
「老先生將男童的便當盒丟在地上」,這個動作即是不合理也不禮貌,要別人讓座就要學會開口,這是基本禮貌,顯然老先生也忽略的這個基本動作,更何況移動別人的物品,跟物品的所有人告知是最最基本的禮貌。直接將男童的便當盒棄置地上,顯然有疏失。甚至,老先生的行為若要追究,及觸犯刑法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至於,老人說要送小孩到少年法院。也有明顯的趁幼童無知而有恐嚇之意!如果我們細咎老人的行為的時候,老先生的行為確實是違法,只是輕重程度不同,但,不對就是不對。不對就是不對,至於要不要追究則視「受到侵害的程度多少?損失多少?自己有沒有時間?」的整體評估再做決定,但對與錯的釐清卻是絕對必要。
如果這樣的事件,社會大眾以「現在的小孩真是沒教養!」「嗆辣的男童!」這樣的角度看事件始末,其實根本得不到任何啟示,頂多是茶餘飯後的娛樂效果。
其實我們生活上經常遇到不合理的事件,而我自己也一直不知道如何應對這樣的事件。一直到很久以後才學習到,將情緒收起來,以冷靜清醒的角度重新審視整件事情,釐清對錯,清算損失,判斷要不要求償。或是放棄爛攤子,趕緊開始下一個工作。
至於我應該怎樣教育我的小孩,如何面對與處理。思考,但以先躲開!必要的時候據理力爭,是這樣嗎?我還得在想想。
當然,禮貌還是很重要,但是非對錯才是禮貌存在的根基。
3 則留言:
從電視看到這則新聞,強烈感受到小男孩受到的委屈,讓人心疼。雖然,小男孩違背「敬老尊賢」的教條,但這位老人家,說實在的,讓人敬不下去啊!
其實仔細看,車上還有很多空位,一般車位很空的時候,一個坐著一個放書包很自然阿!當然座位不夠時候我們也是會讓的,老人也有可能是來找碴的。而且,小孩被趕到公車前面的時候發飆,也說「要不是看你是老人,我才不要體諒類~」表示小孩子認知中他已經退一步了。後面被罵小王八蛋的時候,男童沒有反應,結果被罵沒教養的時候,男童生氣到飆高音,可見其實男童才真是一個有教養,有教養榮譽感的的好家庭出來的小孩,是個好小孩,只是不知道怎樣面對一個無理取鬧的老先生,突然把他的便當盒丟到地上的侵權舉動,不知所措。
老先生應該也很意外,一般人可能會因為敬老尊賢,而特別禮遇。因此遇到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孩,竟對他用語言抗議,讓他碰到釘子。
後面更絕得是,老人可能也覺得自己做錯,反問,「哪你要怎麼辦呢?」唉!明明犯錯,身段放不下來,不習慣沒有台階下,有點可憐。EQ看來也不高。
這件事情,我看到的是,小孩子很勇敢的對抗,據理力爭,但不正面衝突,失去的座位要回來意義也不大,但是成功地引起車上的人的注意,至少大家會知道,這個爭吵的啟動點,是老先生違法侵害別人的便當盒開始的,不論成敗,將對錯的真相攤給眾人知曉,戰爭即成功。如小國抵禦大國,即使被併吞,也要讓國際知道,侵略本身不合法的真相,不論對抗結果成功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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