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662分案制度


分案制度是一個不錯的事務所作法。
好處是從一件兩件放給作業人員,從頭到尾處理。從設計階段業主會議,製圖,申請建築執照,施工中勘驗,直到交屋。
這樣的制度下,要自己安排作時間和作什麼事情。
有的案子,建築線剛下來。
有的案子,草圖給業主帶回去看等候回應。
有的案子,整理建築執照圖說,門窗圖還沒畫,業主對外觀猶豫,所以自己壓下。
有的案子,應該要請款了,得計算請款成數,和等待適當開口時間。
有的案子,草圖送了幾次,業主不喜歡,乾脆去把照片和雜誌拿給我參考,平立面重送。

分案制度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公司同仁之間友善互動。遇到問題可以幫忙。
這一點很珍貴,更是我的幸運。
說明一下,左邊每一個資料袋,就是一個案子,直立的是「建築執照取得」,橫躺的是還在折磨中未定案的設計案。桌面上的散亂圖紙,是還沒被完全收斂的概念或想法。還在漂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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