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到一個案子,客戶很急,第一天下午來,第二天就要事務所派人到現場測量。理解了客戶需求之後,我先製作兩張透視圖,讓客戶知道我們有溝通能力,不只是墨線圖,還有彩色的立體概略效果圖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務。
還沒報價,客戶一下子要這個一下子要那個。不確定公司想法,因此我也先暫時擱著。接連著幾通電話,我想客戶真的是急了,大改也不是要騙圖或是呼弄。
後來發現,對方生意作的很大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對方也善於殺價!正如隊長所說的好客戶我們要把握住,壞客戶只能漸行漸遠,不能剪刀剪斷。對方一口氣砍了8萬元,約四分之一。我直說要和上司商討,自己不能做決定。
第二天一個立面的配色建議,基本上應該先和上司討論要不要給圖,不過一方面客戶一直電話密集,另一方面,趕完這個工作量,其實我一心想快一點打發走這部分的業務。於是當天下午,我直接給客戶,他也欣然接受的離開,臨走前留下一份和其他建築師打的合約當作範例,有做過生意的果然不簡單,合約是一個很有用的法律文件。不過這是另一個故事。(好像吃到謝老的口水)。
基本上,合約尚未議定或簽訂,所有工作的內容和提供的圖說不應該進行也不應該提供。單然有的人這一點很堅持。確定合約或是講清楚之後在做事,不然就是做白功,壞一點,請不到服務費用。照說,先講好再做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其次,我並不是這個案件的受委託人,公司老闆才是,不過,到目前為止,客戶的聯絡窗口和實際案件執行的設計師是自己,因此有些壓力我是稍微有感受到的。例如客戶要東西,如果給,我覺得對公司管銷上有虧損,應該不提供。如果不提供,和客戶對話的結果必然談到議價,而這部分,看來應簽訂合約的雙方都不是很急於面對這個問題。給圖和不給圖,都是兩難。甚至案件繼不繼續進行,都是我忐忑不安的疑點。
委婉或是軟性或是溫和等等的作法上的身段柔軟我是知道的。但如果公司有公司的既定策略,我會更安心一點,我不是很好的議價談判者,幾次經驗都讓我覺得很辛苦,甚至曾經主動解約,放棄前期服務費用的請款,只求全身而退。也曾經收款折數過多,讓前公司部分虧損,老闆無奈嘆氣。議價或說談判,很多人不熟。不過這部分卻是重要的商務技巧。設計人,大多不擅長,但卻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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